关于完善工业用电量统计口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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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21 14:46

望江县政协反映,工业用电量是主要经济指标的一项判断依据。但目前,企业在光伏发电公司的购电量没有纳入统计。以安徽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通科技)为例,该企业与花凉亭(望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了蓝通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蓝通科技白天向花凉亭(望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购电生产,夜晚则使用供电公司提供的电力进行生产。20241-3月蓝通科技累计用电量21.628万千瓦时,其中使用光伏发电7.828万千瓦时、国网电力的用电量13.8万千瓦时。在相关部门统计的经济指标中,该公司1-3月累计用电量仅为13.8万千瓦时,与企业实际用电量有出入。

为此建议:

一、完善工业用电量统计口径。随着经济发展,企业购电渠道逐步发生变化,对于工业用电量的统计口径也要适应市场变化,进行完善。应将企业利用新能源发电进行生产的用电量一并纳入工业用电量统计数据之中,以便更加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摸排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企业情况。由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对辖区内企业用电来源渠道进行系统摸排,了解企业用电构成。根据企业用电构成,实行分类统计,对单一从国网电力企业购电的数据依然以供电公司提供为准;对于安装了光伏发电设备且将其产生的电力用于生产的,安排专门统计人员,及时收集该企业用电实际情况,以便纳统。

(安庆市政协《社情民意》2024年第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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