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号重点提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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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12 09:18 案 由:关于改善洲圩区堤顶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 提 案 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郑向红 13500559209 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立案时间:2023年01月04日 内 容: 望江县滨江襟湖,境内河流湖泊众多,形成多个洲圩区。在困难年代,沿河湖而居,堤顶建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居民居住安全和农业生产的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堤顶建房居住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也存在较多的不利影响,迫切需要通过搬迁的方式去解决一系列问题,改善堤顶居民居住条件。 一、洲圩区堤顶居民居住现状及影响 洲圩区堤顶居住居民主要存在8个乡镇,堤顶居民共10702户 43035人。堤顶居住主要造成以下不利影响: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堤顶建房居住不符合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从生态环境保护层面来看,堤顶居民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大都是直接排放到河道,对生态环境影响和危害较大;从交通和安全层面来看,不利于交通出行和人身安全;从水利防汛层面来看,不利于堤坝设施维护和防汛抢险;从社会治理层面来看,根据县河湖“五清四乱”规定,严禁对堤防管理范围内农民祖居房屋原址重建和改建,堤顶建房得不到审批,但堤顶住户因新增人口、分户及房屋老旧确需重建,导致正常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容易造成矛盾隐患。 二、改善洲圩区堤顶居民居住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当前安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正在编制,“三线划定”等有关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尚未明确,望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尚未完成,洲圩区堤顶居民搬迁缺乏规划指导依据 (二)用地指标难以保障。因为是河堤,不能通过占补平衡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堤顶居民搬迁需要大量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望江县河湖堤顶民房迁建规划(2021-2035 年)》测算,迁建安置所需村庄建设用地需求约289公顷。 (三)推进搬迁的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农村宅基地跨镇跨村流转尚不能实现;因安全隐患和规划限制等因素,对乡镇闲置房地产的处置受限,不能规范审批。 (四)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主要由镇规划办、农办、资规所及城管中队承担,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均只有1-2名工作人员,事务多人员少,非专业培训少。 三、改善洲圩区堤顶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 (一)强化规划先行。一是加快“三线”划定。加强镇村规划指导,明确镇村工作任务、努力方向。二是推深做实村庄分类布局。加强村庄规划调研,细化工作方法步骤,充分征求民意,将村庄分类明确到自然村,具备条件的可明确到村民组。 (二)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出台过渡期镇村规划管控与调整规则。市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出台前,对一些历史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明确通过项目论证、拟定规划建设管控要求,并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方式,在镇政府驻地的按程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村庄范围内的按乡村建设规划予以批准。二是出台镇政府驻地“两禁”相关管理制度,在明确镇政府驻地禁止非法零星用地、禁止个人非法零星建设的基础上,做好疏堵结合,结合权利人意愿完善对危旧房屋处置相关管理规定。三是完善农民建房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农民建房面积、层数、建筑高度上限管控要求,健全建筑风貌引导激励机制。四是加快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机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权益。五是持续关注堤顶房屋安全事宜,动态摸底建立台账,由于堤坝安全需要,不能新建、改扩建住宅,允许适当修缮。 (三)争取项目支持。鉴于堤顶民房建设的历史性和河湖“五清四乱”专项整治的现实要求,要积极向上争取堤顶民房迁建相关项目支持。要充分征求居民自身意愿,结合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以及中小河流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水利项目等项目实施迁建,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改进工作方法,整合基层管理队伍,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巡查监管模式,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管理衔接脱节等情况。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五)分步推动搬迁。一是根据堤顶居民的意愿编制和调整迁建计划,实行多种渠道安置,让愿意进城的进城,愿意扎根农村的继续在农村发展。鼓励选择货币化或房票安置方式促进农民进城,以此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二是有序迁建搬离。对认定为危险等级较高的堤顶房屋,各乡镇应优先组织迁建。三是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乡镇内建设用地,科学选址,对于村内无法满足需求或与村民意愿存在矛盾等情况,通过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充分挖掘和盘活村庄内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采取一户一宅或上楼安置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四是要考虑农民生产就近的需求,合理布局迁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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